根据工作需要,现需招聘城管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全日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讲粤语和普通话;
3、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可以轮值夜班;
5、有驾照者优先考虑;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选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岗城管执法队4楼内勤室(南岗西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彭先生,电话:82243991。
报名方法:报名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服务证和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表。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报《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计生服务证(或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机构提供的计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入围后能提供学历鉴定或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无法提供的取消资格);
(4)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2张。
报名材料一律需带齐原件审核,复印件概不退还本人,报名期限内材料不齐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二)笔试
主要考试一般法律法规和城管的有关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成绩前15名参与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总成绩前9名参与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资格复核
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鉴定,体检表。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六)公示
在黄埔信息网发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
与聘任人员鉴定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一)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今后按区的有关规定调整)。
(二)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则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因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