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越秀区价格认证中心(挂广州市越秀区粮食管理中心牌子)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价格认证中心(挂广州市越秀区粮食管理中心牌子)为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受委托承担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组织实施储备粮的承储招标、政府采购、竞价拍卖、日常管理、检查轮换以及统计等工作。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区发改局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遴选由区发改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监督。
二、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
三、公开遴选的职位及职位说明
(一)职位名称: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职位2个,其中价格鉴证员、储备粮管理员各1个。
(二)职位说明:
1.价格鉴证员: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鉴定;负责市场各种物品的价格采集工作;负责月度、季度、年度价格鉴定工作的统计及报送;负责对价格鉴定案宗定期装订、归档、存档及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资料信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储备粮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区本级储备粮的承储招标、政府采购、竞价拍卖工作;负责组织储备粮检查和轮换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储备粮的计划执行情况和储存安全;负责储备粮各项统计工作;负责年度储备粮费用清算工作;负责按照国库支付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办理储备费、储备粮贷款利息、轮换品质价差补贴等政策性补贴拨付;负责区本级储备粮的承储招标、政府采购、竞价拍卖、检查、轮换、清算、储备总费用拨付等工作的文稿起草、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的审核、整理、归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遴选人员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满1年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五、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财政学B020103
(2)国民经济管理B020105
(3)信用管理B020111
(4)投资学B020114
(5)经济与金融B020120
(6)法学B030101
(7)区域经济学A020202
(8)金融学(含∶保险学)A020204
(9)产业经济学A020205
(10)国际贸易学A020206
(11)法学A0301
6.身体健康。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公告发至全区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发改局”账号,原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区发改局工作人员核对。
2.报名材料:《广州市越秀区价格认证中心(挂广州市越秀区粮食管理中心牌子)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6号6楼办公室;联系人:余佩兰,联系电话:83262858。
4.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星期一)到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
5.资格审查:由区发改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区发改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小组主要由区发改局班子成员组成。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4.面试时间:2017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者,由区发改局根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本单位的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入公示环节,该职位取消选聘。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区发改局班子领导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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