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2月22日(星期二及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公交站“和兴花园”和“龙岗党校”中间)。咨询电话:28949217,84090236。
3、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配偶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报考人可视为深圳户籍,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验证证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验原件留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及街道<镇>计生办盖章,留原件,附件3);
(6)无犯罪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开具,留原件);
(7)两寸免冠彩照4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在面试时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