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分别负责。
2.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19日,逾期不再补报。报考县委办,报名地点:县委办常委办公室(县政府大楼A412室,联系电话:6616420);报考县政府办,报名地点:县政府办信息室(县政府大楼B309室,联系电话:6610224)。
3.报名需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5.参加选调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时,由领导小组研究,减少选调名额。
6.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3日—24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