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和计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七)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九)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15日至 2017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岗位表》)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
2.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表》和个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地址见《岗位表》)。
(三)报名材料
《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7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英语等级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初审不合格的原因要及时告知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初审合格人员于2017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39号)1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全部报名材料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交纳报名费100元,提交两张2吋近期同底彩色正面照,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被核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3月 12日上午8:30-11:30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方式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技能测试原则上由各招聘单位组织。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技能测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为主。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费100元。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相关人员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聘期间,对招聘程序和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欢迎投诉举报。
招聘投诉举报电话: 0518-85820181。
十、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处:0518-8582016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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