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 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职位级别全部为九级职员。文字综合职位1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职位1名、全科医生职位1名。
二、 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已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职位仅限在全市人社系统遴选。教师及教辅人员不在本次遴选范围之内。
三、 资格条件
1. 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3.文字综合职位不限性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职位、全科医生职位均为男性。
4.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职位的需具有法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全科医生专业职位的需具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2月15日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计算起始时间为落编时间。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应具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研究谋划和文字综合能力。报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职位的,应具有2年以上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档次。
7.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28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30分—4时。
2. 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 报名地点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才流动与职员管理科(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金保大厦)。
4.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编制所在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5.报名收费
收费标准: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与职员管理科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遴选资格,情况严重的将通报所在单位。
(三)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以及发放地点另行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实行100分制,60分合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不足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及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100分制,60分合格,面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公示公告”栏内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参加考察人选。
(五)考察、试用和调入
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试用3个月,原工作关系不变。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0438-6971049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