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刘伟林等10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刘伟林、林云、廉颖、李婧、彭莉、张杰、李翠玉、吴伟娟、陈小玉、吴祥宝。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始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始兴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51-3931199
始兴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