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前应聘者可把纸质简历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投递至我院人力资源部,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往届生无需提供);
4.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其他材料(如获奖、科研业绩、英语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应聘岗位”栏注明:序号+岗位,例如:1神经内科医师。
2.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您的邮箱或手机信息。
3.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