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意见》(粤残联[2012]214号)文件精神,按照《湛江市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社会公益性岗位推进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21个,其中21个镇(街道)专职委员各1人。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长期在岗、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有本镇(街道)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和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夫、妻)。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选聘总数不超过本次选聘总数20%,即不超过4人。
(四)、年龄男性18周岁至59周岁,女性18周岁至54周岁,原则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限内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有参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2、报名地点:市残联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可通过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eizhou.gov.cn)下载《雷州市公开选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也可到市残联当场领取表格填报;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第二代残疾人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两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3)、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要另外提供关系证明;
(4)、报考人须在报名表上留下联系电话,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者,后果由报考人自己负责;
(5)、报考人只准报考本人户籍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
(6)、报考人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资料。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4、资格审查:市残联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满分100分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如需调整,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公布。按各镇(街道)报考人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包括全市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笔试成绩前4名列入各镇(街道)面试人员。如笔试前三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关于残疾人方针政策等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市残联办公室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各镇(街道)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市残联和各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是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eizhou.gov.cn)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异的,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各镇(街道)与相应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四、待遇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按我市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补帖。
五、管理和考核
(一)、受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同时接受市残联和镇(街道)管理。
(二)、市残联和镇(街道)每年根据年度岗位目标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续聘。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759—8882199。
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