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及相关规定,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职位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其他条件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广州市户籍范围。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6.35周岁以下。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等条件,详见《2017年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限计算以2017年1月31日为界(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及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0日下午5时止,应聘者可通过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入网上预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五)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人才大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六)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后打印,网址如下:https://account.chsi.com.cn/passport/login?service=http%3A%2F%2Fmy.chsi.com.cn%2Farchive%2Fj_spring_cas_security_check;
2.职位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3.本人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
4.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
5.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6.打印《2017年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七)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考职位数。
(八)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2017年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十)2017年3月14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结合进行。
(二)笔试
综合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是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拟安排在2017年3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技术水平、专业运用能力以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番禺人才网等网站通知。
(四)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5:5比例合成计算。如出现两名以上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另外加考笔试以确定招聘人选。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进行。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区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和番禺人才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二)获聘人员由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获聘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七、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月薪约5000元,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本公告由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