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聘用人员管理等若干事项的通知》(粤农世行办〔2016〕124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川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公开招聘1名在项目实施期间内,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农业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协调沟通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6.籍贯在龙川县且在县城有住房;
7.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招聘名额
1人
三、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社会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报名
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龙川县农业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人:叶秀珍,电话:0762-6899996。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4日。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正面相片5张。报名结束后,由龙川县农业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由龙川县农业局统一组织。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测评基本技能,闭卷作答,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委托相关机构命题和评卷。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事业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笔试、面试在龙川县农业局2楼。
(5)笔试考试前30分钟,考生到龙川县农业局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确定聘用人员人选方法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统计出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聘用对象。
2.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髙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龙川县农业局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龙川县农业局组织实施。
3.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龙川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五、岗位待遇
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为:月薪4000元(含五险一金)。作息时间参照公务员作息时间。
六、聘用与管理
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龙川县农业局与所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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