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2017年2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及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李媛、王军为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应聘人 姓名 | 面试 成绩 | 体检 结果 | 复审 结果 | 考核结果 |
1 | 李媛 | 84.31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2 | 王军 | 92.41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人事科(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道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612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652)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资格。
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