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管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法,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我区国土系统,以促进我区土地勘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全区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土地规划专业3名,测绘专业3名,计算机专业2名,文秘专业2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和内容详见《2017年驻马店市驿城区土地勘测规划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国土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 1 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土地规划专业、测绘专业要求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文秘专业要求统招全日制 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中原人才网、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人社局官网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一)报名时间:2017年 2月 23日—3月3日。
(二)报名地点:解放路西段驿城区政府一号楼四楼410办公室。联系电话:0396—2828335;0396—2828909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一式2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已办理人事手续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照片5张(要求:单色背景,正面、2寸免冠近期证件照),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六)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一切后果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这次招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改卷,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与本专业相关的业务知识。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3、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中原人才网、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人社局官网。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详见中原人才网、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人社局官网。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机关大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审核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审查合格的新聘用人员由编制、人社、财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信息发布
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规定方式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办理相应考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事项者,按弃权处理。
九、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国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严肃保密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0396-2828623
区人社局 0396-2828915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