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公示、录聘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时间:3月8日,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县人社局提出书面报告,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
笔试成绩查分时间截止至3月9日上午12:00。查分需由考生本人在指定的查分时间段内向招考领导小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招考领导小组受理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查分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查分事宜。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考生自行到报名时的网站上查询。
(二)面试。时间:3月10日,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以上公布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变,如有变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