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航海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我校于2017年2月16日至22日对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初审,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我校定于3月3日14:00-17:00在黄埔校区行政楼109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初审通过人员到时递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社会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1份(应届生提供);
3、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原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所在高校人事处或学工处开具的2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原件1份。
以上材料务请认真准备,缺少其一,现场资格复审不予通过,不能进入笔试;递交的材料如是复印件,还需携带原件备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安排将于3月6日在我校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告,届时请关注。
广州航海学院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