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8名,劳务派遣至相关镇(乡)属村“一村一辅”工作站从事专职辅警工作。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体检、统一录用调配、统一培训的原则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男性辅警58名。其中招聘退伍军人33人,其他25人,分配去向为雀塘镇11人、陈家坊镇19人、潭溪镇5人、潭府乡8人、迎光乡3人、寸石镇8人、小塘镇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 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5cm以上;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必须服从工作去向安排。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 3月4 日至 3 月 6日每日上午9:0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照片4张到新邵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KG。身体健康,五官、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矫正视力在1.0以上;
(二)政审及准考证发放
由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合格者方有资格参加笔试,并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3 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县公安局传达室统一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酿溪镇新航中学(大坪)。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高中语文基础知识。
(四)体检
按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排名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分数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05]31号)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新邵兰天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五、保障与待遇
辅警人员的工资及保险等费用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基本工资为月工资1600元,另补下乡费300元。县公安局负责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应由单位负担的部分(按照省人社厅颁布最低缴纳标准执行)及辅警服装、装备、培训等费用。
六、未尽事宜由新邵县兰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新邵县兰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2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