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街道工作需要及社区工作站职位空缺情况,拟公开招聘9名社区工作站一般专职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一般专职人员9名,主要从事社区工作站材料综合写作。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愿意履行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义务;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7年3月1日)
6、综合写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二)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参与建设违法建筑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
3、咨询电话:28949217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文凭验证证明,以上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须提交原件;另须填写《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报名表》,提供近期两寸彩照3张。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在面试时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考人须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所有条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加试
笔试和加试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经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社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加试人选,加试内容为中文综合写作。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加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统一划定。所有进入加试的人员都列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均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30%,加试占30%,面试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及考核人选。
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人选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安排到社区工作,不接受组织安排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按名次先后顺序由递补人员递补录用。
九、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公开招考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招聘方案由中共坪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坪地街道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2月2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