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正厅级建制。设广州、珠海两校区,现有教工1300多名,招生专业63个,全日制在校生21000多名,成人学历教育学生7000多名,是在校生规模最大的省属高职院校之一。
学院秉承“厚德、高能、求实、创新”之校训,发扬“艰苦创业、勤俭办学,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广科精神,1985年建设广州校区,2001年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建设珠海校区,2008年12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0年被广东省政府授予“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并于2016年3月通过验收;获评全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学院现设有12个二级院(系),包括计算机工程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广州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财会与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体育系;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大学英语教学部、体育教研部等3个教学部;设有广东省人才研究所、高职教育研究所、电子与信息技术研究所、软科学研究所等4个科研机构。
学院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和管理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063人,正高职称66人、副高职称279人,博士50人、硕士600人,双师型教师967人。“十二五”期间,学院获批准珠江学者岗位1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团队6个,南粤优秀教师7人,“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5人,省高职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2人,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7人,珠海市特聘学者1人。
2017年,学院面向全国继续招聘优秀教工。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珠海校区工作人员总计55名,其中专任教师25名,行政人员13名,教辅人员2名,学生辅导员15名,工作地点在珠海。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报考岗位具体年龄条件及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七)户口迁移条件。录用在珠海校区工作的人员落户珠海市单位集体户。落户珠海校区集体户的人员应符合珠海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党纪、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连同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材料不全视为初审不合格)发送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本次招聘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dkzyzp@vip.126.com,邮件主题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如:A001+张三)。报名压缩文件包(rar格式)控制在2M左右。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或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通知公告”和“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封报名邮件所报岗位为准。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本次招聘专业代码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为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政策性加分栏内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按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学院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学院依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22日前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gdit.edu.cn/)上公布,我院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2.复审。初审合格者须于2017年3月23日至3月25日17:30前持本人报名表格(附件2、附件3)纸质版、报名材料的原件、1张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到我院珠海校区行政楼一楼多功能厅复审,逾时不再受理。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1.教师岗位包括笔试和面试(说课+答辩)。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面试内容为说课(相应专业课)和答辩。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包括笔试和面试(答辩+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面试内容为答辩和技能测试。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实操和常用办公软件的操作技能。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入围人数超过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请留意我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相应专业课)和答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说课成绩(满分60分)+答辩成绩(满分4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为答辩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答辩成绩(满分60分)+技能测试成绩(满分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答辩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全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报名以本次招聘专用电子邮箱成功收到报名邮件为准,接收报名邮件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四)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学院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258陈老师、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7796896李老师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