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和《青岛市2012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2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制定2012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本次招聘共72个岗位94人,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有技能测试岗位1:5)的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内容
根据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仪表仪态、专业知识、教育观念、教学基本素质、教学能力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技能测试岗位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
三、面试方式
1.教师职位: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需增加技能测试。其中,说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根据专业特点分别确定为:音乐、形体、体育、幼儿教师岗位15分钟,会计教师岗位60分钟,信息技术、动漫、摄像编辑教师岗位90分钟。
2.非教师职位: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其中答辩时间1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根据专业特点分别确定为:校医岗位20分钟,会计岗位60分钟,电视制作、网站设计、数据库开发与维护、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工程管理岗位90分钟。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6月16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月15日(星期五)登陆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查询。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教师岗位: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说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说课答辩成绩占50%(其中说课、答辩分别按70%、30%比例计分)、技能测试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
2.非教师岗位:按答辩、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
面试按照说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评委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说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非教师岗位答辩、技能测试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3.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公布。上午面试成绩下午两点后公布,下午面试成绩晚上八点后公布。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未尽事宜按《青岛市2012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66620621(咨询时间工作日为每天9:00—12:00,13:30—17:00)
监督电话: 0532-85912940
青岛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