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2)应聘其他岗位的: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教。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