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答:应为《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规定的部属公安院校(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广东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5、2016年毕业已办理暂缓就业人员、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