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省社会保险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计算比例、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表),并就体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计算比例
根据《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所有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二是业务操作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其中上机操作成绩占业务操作能力成绩的20%,社保业务测试成绩占业务操作能力成绩的80%。
二、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范围:进入体检的考生20名,名单详见附表“备注”栏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安排在2017年3月3日。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10时持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号)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畅通。体检结果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971-8258260 825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