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优秀毕业生。
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音乐老师1名,要求:毕业生或骨干教师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2、专业素质高,能胜任音乐专业班视唱练耳和乐理的高中教学工作。
3、本科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专业一致,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其本科应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
4、具有与招聘岗位种类相同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标,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中级及以上水平。
5、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6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骨干教师岗位:
(1)男性:36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女性:3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优先条件:有班主任经历;有毕业班教学经验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有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历。
三、招聘安排
1、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日止。
2、资格审查:(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种获奖证书)做成电子稿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到邮箱:416886137@qq.com。打包文件命名为“学科+姓名”。上述材料原件要在面试时予以验证。
3、招聘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按面试、笔试、试教的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4、薪资待遇:本次招聘的老师实行合同制,学校将按长沙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老师签订劳动合同、给付薪酬,学校可免费提供住宿。
咨询电话:彭老师13787092000、谢老师13787219224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