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吾未尝以此自多者,自以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庄子。秋水》)
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庄子。秋水》)
由"以"构成的几种常见结构
1."以"字结构用作补语
在古汉语中,由"以"构成的介宾结构,时常用作动词或动词性短的补语成分,表示这一动作行为的方式、工具、凭借或关涉到的人、事、物等。而现代汉语中这种用法基本不再出现,相关内容通常用状语或动词宾语的形式出现,这是在阅读理解时应当注意。例如:
(1)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寡人之於国也》)――树之以桑:把桑树种在那里(或:在那里种上桑树)。
(2)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寡人之於国也》)――申之以孝悌之义:教给他们孝悌的道理。
(3)能如是,谁不欲告生以其道?(《答李翊书》)――告生以其道:把他自己掌握的道理、知识告诉你。
(4)请其矢,盛以锦囊。(《五代史伶官传序》)――盛以锦囊:用锦囊装起来。
(5)方其系燕父子以组,函梁君臣之首。(《五代史伶官传序》)――系燕父子以组:用绳索把燕王父子捆起来。
(6)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则某知罪矣。(《答司马谏议书》)――责我以在位久:用在位时间太长为理由批评我。
(7)而贼语以国亡主灭。(《张中丞传后叙》)――语以国亡主灭:告诉(他们)国家已亡、君王已死。
(8)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张中丞传后叙》)――责二公以死守:以死守孤城为理由指责张巡、许远。
2.省略了的介宾形式
在古汉语中,当介词"以"后面的宾语是代词(如"之"、"是"之类),而且所指代的对象已在前文出现时,那么这个代词宾语时常可以省略。阅读和理解时又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代词宾语所指代的对象出现在前面的句子中,相距较远,翻译时就应当把这个代词宾语补出。例如:
(1)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郑伯克段于鄢》)――请以遗之:请求把君王的煮肉送给她。
(2)左右以告。(《冯谖客孟尝君》)――手下把这件事告诉孟尝君。
(3)责毕收,以何市而反?(《冯谖客孟尝君》)――以何市而反:用收债的钱买什么回来?
(4)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谏逐客书》)――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因为变法而富足,国家因为变法而强大。
(5)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馀年。(《陈情表》)――无以至今日:不能靠祖母活到今天;无以终馀年:不能靠我度过残年。
(6)欲将以有为也。(《张中丞传后叙》)――打算留着这条命有所作为。
二是代词宾语所指代的对象在同句之中,而且就在"以"字之前,翻译时可直接将它作为"以"的宾语对待。这种情况也可看作是"以"的宾语为了强调而提前的形式。例如: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礼记。大同》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诗经。氓》)――秋以为期:以秋为期。
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谏逐客书》)――用驱逐客卿的方式帮助敌国,用减少人才的行为使仇人获利。
3."以为"
"以为"是古汉语常见的凝固结构,主要有两种意义:
一是复合动词,表示"认为"、"觉得"的意思,这较为常见。例如:
左右皆恶之,以为贪而不知足。(《冯谖客孟尝君》)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谏逐客书》)
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答司马谏议书》)
二是省略了代词宾语的"以"字结构与动词"为"组合而成,因此是两个词。理解和翻译时必须把"以"的宾语补出,才不致产生误解。例如:
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季氏将伐颛臾》)――以为东蒙主:让他(指颛臾君)东蒙山祭祀的主祭人。
伯夷辞之以为名,仲尼辞之以为博。(《庄子。秋水》)――以为名:以此博取高洁的美名;以为博:以此换取博学的赞誉。
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冯谖客孟尝君》)――无以为家:没有用来养家的资财。
传其事以为官戒。(《种树郭橐驼传》)――写下他的事迹,以此作为官员的戒鉴。
“且”
(一)副词
作为副词,"且"可以表示情态、程度、时间等,可译为"尚且""姑且"、"暂且"、"而且"、"况且"等,这与现代汉语的用法近似,不难理解。另有两种用法是现代汉语所不具备的,应注意掌握。置于动词或动词性短语之前,表示这一动作行为将要发生,可译为"快要"、"就要"、"将要"等。例如:
(1)坐,且将戮。(《张中丞传后叙》)
(2)虽食,且不下咽!(《张中丞传后叙》)
(3)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李将军列传》)――且尽:将要完结。下同。
(1)汉兵死者过半,汉矢且尽。(《李将军列传》)
(2)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张中丞传后叙》)
(3)及其无救而且穷也……虽欲去,必不达。(《张中丞传后叙》)――且穷:指将要无计可施。
2.置于数量词之前,表示接近这个数目,可译为"大约"、"接近"、"快到"等。例如:
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张中丞传后叙》)
去后且三年而马伶归。(《马伶传》)
(二)连词
1. 连结前后两项,表示选择关系,可译作"是……还是……"、"……还是……"等。例如:
焉足以知是且非邪?(《答李翊书》是且非:对还是错。)
岂吾相不当侯邪?且固命也?(《李将军列传》)
2. 连结前后两项,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又……又……"或"一边……一边……"等。例如:
居一二日,(萧)何来谒上,上且怒且喜。(《史记。淮阴侯列传》)
“乃”
(一)副词
作为副词,"乃"可以表示多种接续关系或情态,有时用法近于连词。表示顺承接续关系,可译为"于是"、"就"等。例如:
今尔出于崖 ,观于大海,乃知尔丑。(《庄子。秋水》)
广乃遂从百骑往驰三人。(《李将军列传》)
表示逆向转折关系,可译为"却"、"但是"、"反而"、"竟然"等。例如:
(1)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谏逐客书》)
(2)先生不羞,乃有意欲为收责于薛乎?(《冯谖客孟尝君》)
(3)臣部为前将军,今大将军乃徒令臣出东道。(《李将军列传》)
表示对某人、某事的确认,可译为"这"、"这就是"等。例如:
(1)左右曰:"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冯谖客孟尝君》)
(2)因烧其卷,民称万岁,乃臣所以为君市义也。(《冯谖客孟尝君》)
(3)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冯谖客孟尝君》)
(4)诸校尉无罪,乃我自失道。(《李将军列传》)
表示对结果的强调,可译为"才"、"这才"等。例如:
(1)昭昭然白黑分矣,而务去之,乃徐有得也。(《答李翊书》)
(2)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李将军列传》)
(3)告广曰:"胡虏易与耳。"军士乃安。(《李将军列传》)
(4)良久,乃许之。(《李将军列传》)
5.表示递进,常与"至"等合用,或译为"以至"、"以至于".例如:
(1)无论事之大小,必有数次乃至十数次之阻力。(《论毅力》)
(二)代词
指代第二人称,通常只作定语,可译为"你(的)"、"你们(的)".例如:
(1) 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五代史伶官传序》)
(2)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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