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平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府办明电〔2016〕144号)精神,经和平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人员14名,负责办事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咨询和出件等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平县户籍优先。如非和平籍户口,需在和平工作两年以上;
2、热爱政务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3月15日至1999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4、普通话流利,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及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5、有窗口服务工作经历2年以上、熟悉政务办理流程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提供相关窗口单位证明及2年社保缴费记录)。
对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须提供近2年缴交社保费记录、服务证书和相关单位证明);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3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联系人:熊曼花,联系电话:5609198)。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提供填写好的《和平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可先行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hpxzfw.gov.cn、县政府网站http://www.heping.gov.cn下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并提交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三、招聘程序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指定专业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可在2017年3月23日至24日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一个星期内在县政府及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面试后一个星期内在县政府及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
3、体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对其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根据实际查阅个人档案,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5、聘用及培训。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协调人社局、软件公司组织岗前培训。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待遇。工资待遇:每人每月约2500元(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及绩效考核奖励)。
2、聘用管理。综合窗口业务员聘用后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并进行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与考核。
和平县行政服务中心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