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人才队伍提质升级,顺利推动“百名人才入桑”计划,更好地服务“旅游融合、产业扶贫、绿色发展”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7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5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共计25名,详情见附件1《2017年度桑植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在本县辖区以外工作或已离开我县工作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以是否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为标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④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⑤在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事业单位集中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8日-3月31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发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各人才引进单位全程参与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请填写《2017年度桑植县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相关证明,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除外)。
(二)资格复核
县人才资格确认审查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统一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根据不同单位和岗位要求,由各人才引进单位自主组织考试,确定考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面试可采取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有效形式进行。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高于6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如果出现高层次人才和其他专业人才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同一岗位的情形,则优先聘用高层次人才。
(四)体检、考核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所报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核考察重点是对拟引进人才的适岗能力和遵纪守法情况作出结论,可采用实践考核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各人才引进单位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研究确定聘用人员。人员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四、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政策标准执行。
(二)政治待遇。公开选拔的高层次人才,定向安排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用人单位正式干部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手续,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进行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重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调任后登记为公务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破格优先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按每年2万元计发),硕士研究生安家费7.5万元(按每年1.5万元计发),5年服务期内全部发放到位。
(四)住房保障。博士研究生由人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为其安排保障性住房(有使用权,但不办理产权),15年后仍在我县工作的为其办理产权;硕士研究生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统一实行货币化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五)家属就业。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按照就业、调配有关政策,对需要来我县就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子女,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或协调落实工作单位。
(六)生活补贴。公开选拔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除正常执行现行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外,对博士研究生由县财政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五年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五年的生活补贴。
(七)医疗服务。公开选拔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建立健康服务档案,5年内每年安排一次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编制保障。公开选拔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应确保编制的使用,由编制部门按人才引进计划调剂相应编制。
五、纪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目录一经发布,在一年内有效。在集中引进结束后,只要岗位空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一律实行“免考+随到随引”的绿色通道制度。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桑植县党建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选拔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中共桑植县委组织部:0744-6233232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桑植县委组织部、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桑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