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开发区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衡水工业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批复,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围绕主业主责,以改革创新精神在五大招商部门先行先试,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五名招商部门局长(主任),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注重实效、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原则;坚持严格考核、责权一致原则。
二、竞聘岗位及职责
五大招商部门局长(主任)岗位5个。分别是:经济发展局局长岗位1个、招商合作局局长岗位1个、投资促进局局长岗位1个、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岗位1个、京津冀战略协作局局长岗位1个。
五大招商部门主要职责:根据高新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的职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结合高新区产业定位,围绕招商引资这一主业,制订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引进技术、引进资金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类招商活动,做好推介工作;负责项目跟踪、项目落地、投产达效;做好各自部门承担的管理职责。
三、竞聘条件
原则上从全市范围内选聘,特殊人才不受区域限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遵守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具备公职人员基本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业务素质。具备丰富的招商经验,熟悉宏观经济、招商引资、产业相关政策,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专业知识和招商特长,热爱本职工作。
3、综合素质。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谈判交际技巧、计划组织协调等能力,能够带领团队主动作为、激情工作。
4、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二)资格条件
必备条件:
年龄50周岁以下,大学及以上学历。熟悉招商程序、方法、策略。
其他条件:
1、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或招商引资、商务活动5年;在省级开发区工作3年;现任正科级或现任副科级3年。
2、具有经济管理工作或招商引资、商务活动方面业绩,特别在引进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成绩突出。
3、与跨国公司、世界500强、央企、国企、民企有信息联络,掌握相关招商信息。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有特殊业绩、具备招商特长的,经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竞聘程序
竞聘实行公开报名、资格初审、实绩考察、初步面试、竞争上岗、组织考察、由党工委确定最终人选。
(一)发布公告
由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衡水日报、衡水高新区(工业新区)网站(www.hskfq.gov.cn)、公众号(衡水工业新区)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竞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填写《岗位竞聘报名表》并提交《竞聘自荐书》(主要包括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岗位目标),报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格初审
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进入实绩考察。
(四)实绩考察
由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同志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实绩考察。
(五)初步面试
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经实绩考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步面试,并按照不超过1:3比例进入竞争上岗程序。
(六)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采取本人演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由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评委并现场打分,视情况按照1:2比例进入组织考察。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结合政治素质方面,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考察。
(八)确定人选
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察情况提交党工委研究审定,确定最终人选。
(九)公示名单
对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的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进行聘任
聘任人员系市管干部的按要求报市委及有关部门审批(备案)。聘任人员全部签订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履行聘任手续。
五、相关待遇
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期间按照《衡水工业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百分制考核满分的落实170%的绩效工资,业绩突出的给予特殊奖励,考核不及格或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解除聘任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符合干部调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干部调动手续。录聘的企业管理人员原始身份不变,享受相应薪酬待遇和高新区内部政治待遇。
六、纪律要求
实行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事关高新区发展,五大招商部门作为改革试点,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竞聘由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部门人员在竞聘过程中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纪工委监察局要对竞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衡水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