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guī)人,今山西人,唐代诗人。800年(贞元十六年)中进士,历任盩厔县尉、左拾遗、东宫赞善大夫、江州司马、杭州、苏州刺史、太傅等职。白居易是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他所写的 《秦中吟》、《新乐府》,敢于针对当权者的弊政,反映人民疾苦,深刻地揭露社会矛盾,他又是中唐新乐府运动的主要倡导人。白居易的叙事诗如《长恨歌》、《琵琶行》,描写细腻,生动感人,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影响极为广泛。在诗歌创作理论上,他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的主张。现存诗3000多首,有《白氏长庆集》。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立身行事,以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晚年官至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人称“诗魔”、“诗王”、“诗豪”、“诗史”等,日本学界则称白居易为“诗神” 。其实,在唐代对白居易的称呼是“诗仙”之称,请看唐宣宗的诗:“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而李白的“诗仙”是清代文人给予的称呼。因此,目前学者认为:中国诗坛应该是“一圣”(杜甫)、“二仙”(李白、白居易)。这样的说法很好:一是唐宣宗皇帝对白居易有“诗仙”的赞誉;二是人们常说的中国唐代三大诗人,即指“李、杜、白”,可见,白居易早已与李、杜齐名;三是宇宙行星以中国历史文化名人命名者有23位,唐代诗人有两位,即李白、白居易。李白、白居易一个姓“白”,一个叫“白”,不仅在中国诗坛上齐名,在宇宙行星上也齐名,真是很有缘份!也许正是历史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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