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合格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于2012年5月31日(周四)上午9:30—11:30,到平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平川路510号)一号楼10楼1008室领取证书。如需代领,请带好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联系电话:0512-68728018。
注: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领到毕业证书后,再到上述地点办理领证手续。应届毕业生领证截止时间:2012年6月29日。
平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
二○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