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职位、人数及对象(详见附件1)
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用聘员4人,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用聘员6人,共10人。
二、招用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
4.服从组织安排;
5.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7号4楼,咨询电话:82749375,联系人:陆小姐)。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到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备案证明纸质版本1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请发邮箱zccl_bgs@163.com(具体操作步骤可查看附件2)。
(3)如实填写并携带《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用聘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承诺签名处一定要亲笔签名,报名表要双面打印,并贴好本人大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近照1张(另提交2张相同近照)。
(4)未婚者提供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附件4)。
(5)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用资格。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职业代码为05、06的后勤服务类岗位只设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设笔试及面试环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残疾人法律、法规及相关残疾人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2.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核对身份,并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
(三)体检
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由本单位统一支付。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招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书面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人员经招用后签订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招用环节的主体:由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及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具体负责考试流程。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招用方案由区残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749375(区残联办公室),监督电话:020-82749383(区残联理事会)。
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7日
附件:
附件1: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及下属事业2017年公开招用聘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