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日程安排,现将报考成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
二、相关事宜
(一)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环节的人员
附件《成都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名单》中“是否进入复审”栏为“是”的人员。
(二)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环节的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1.时间:2017年3月14日、15日,9:00至12:00时,13:00至17:00时。
2.地点: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盾路57号)二楼208教室。
3.咨询电话:86126931、86696600(刘老师、赖老师)。
(三)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环节的相关要求
1.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如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2.报考市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3.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4.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