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公安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从事森林公安警务协助工作。
招聘名额:男性7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公安工作。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且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左右裸眼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三)限大埔户籍,中专(含技工、高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18—35周岁(1981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司法、警察院校、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具有计算机技能或驾驶技术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至17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埔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秘股(地址:大埔县湖寮镇工农路80号),联系电话:0753-5522361。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
(5)同版近期彩色免冠大1寸照片2张;
(6)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7)其他有计算机技能或驾驶技能等级证书者,也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综合处事能力、理解应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四)政审。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经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和森林分局公布栏公示。
(六)试用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者,与大埔县林业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属编制外临时用工性质。
2、聘用人员月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加班补贴按实际出勤计算。
(七)其它未尽事宜及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谢警官
联系电话:5522361、13923027298。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埔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