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延津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具体选调方法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对象
本次延津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具体选调计划及相关内容见《延津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二)延津县在编在岗的全供事业工作人员;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7年3月9日在延津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安大道检察院原址四楼)。
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共同审核。对资格条件初审合格的人员,需填写《延津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近期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底版)。急救调度岗位报考人员与选调人数低于1.5︰1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与选调人数低于2︰1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核减选调人员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相关岗位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2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考察)。
(四)组织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笔试成绩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重要依据。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选调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选调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选调范围,改变选调程序,擅自降低选调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3—7696626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373—7695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