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湖南省新开通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切实加强湘西州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优化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湘高警网电〔2017〕4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辅警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现实工作需要,我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路面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勤务辅警40名,全部分配到湘西支队各大队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热爱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事业;
2、限男性,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之和不低于1.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4、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凭】;
5、报考人员要求具有湖南省户籍,常驻地在湘西州地区;
6、同等条件,中共党员、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武警)、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并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招录合格后,服从分配;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曾因违反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尚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至17日,每天 9:00至17:00;
2、报名地点:湘西支队二楼政工纪检室(湘西州吉首市峒河街道州委党校院内);
3、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2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1、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和道交法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9:00至11:00。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笔试地点:湘西州州委党校院内。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长跑和4*10米往返跑。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1000米长跑合格成绩为4分25秒,4*10往返跑的合格成绩为13秒1。体能测评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14时30分至17:00。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能测评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对象确定后,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到位。面试主要考察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8:30至11:00。面试地点:湘西支队二楼会议室。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三)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前)。体检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8:00至12:00。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同志将进入政审环节,政审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有关证明材料。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职位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经用人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择优选择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743-8666712)。
四、工资待遇
拟招聘对象参加培训并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加班费平均每人每月300元,考核奖平均每人每月20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试用期不发放考核奖。签订劳动合同后下一个月起,按长沙市的标准统一购买“五险”和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
五、日常管理
勤务辅警招聘后统一分配到湘西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工作,采取驻队管理模式,驻队期间原则上24小时不能离开工作地,特殊情况必须请假,驻队期间与民警一同食宿,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开支,无需个人承担。
勤务辅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一次或两次休完,上下班的交通费自理。勤务辅警参加工作满1年后可以享受年休假。其余未明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18174358580郭警官(工作时间内)
监督投诉电话:0743-8666712(工作时间内)
0731-84068195、84068109(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政治处、纪委)
特此公告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西支队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