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日前,安康汉阴汤先生通过网上预选车牌号码的方式,选了一副号码为“G88C88”的车牌。当他兴高采烈去车管所办手续时,却被告知要收8万元“靓号费”。对此,安康市车管所称,吉祥号牌按照数字不同要收取2-8万元不等费用,收费标准为2005年的一份会议纪要。(7月28日《华商报》)
综合分析
[现象剖析]
从收费依据看,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有经过合法程序批准的文件,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一份会议纪要,仅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武警支队开个会,不经过价格主管部门,就决定收取费用,显然于法不合。倘若任何一个行政事业单位,都可以绕开价格主管部门,规避法律规定,自主“定价”,自主收费,那无异于把公共服务当成了一门生意,这就完全与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了。
从过程看。收费不仅要于法有据,更要于法周延。国家不仅明文规定,实行“亮证收费”,更要求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依据是什么、哪些项目该收、收费标准是什么,都得公开公示透明。反观这个“靓号费”的收取,既没有合理合法的收费依据,收费内容和标准更是遮遮掩掩,毫无公开透明可言,这样的收费,无法令人信服。
不可否认,“靓号”的确是稀缺资源,有其独特的价值。但问题在于,对已经把放到网络上供车主自选的号码收取费用,这样的做法无异于霸王条款,多少有“挟号打劫”的色彩,与政府的公共伦理不符。更重要的是,类似的无依据收费,得利的只是少数部门,“忽悠”的却是群众的信任,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与干群关系,这是对群众利益的挑战、对法律法规的漠视。此风断不可容。
[暴露出的问题]
“靓号费”之所以刺痛社会神经,是因为行政收费不仅关乎政府权力的根据和范围,更关乎公民的财产权保护。行政收费不规范,不仅会削弱公权力运行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还会大大减损公民的权利。
荒唐的“靓号费”再次揭露了行政乱收费这一“顽疾”。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权力过大又缺乏约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设置了名目繁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让企业不堪负重,百姓怨声载道。事实上,中央政府对乱收费的治理从未停止,特别是近年来,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强、范围不断扩大,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始终难以根治。
[参考对策]
总结:
一方面,治理乱收费不能单靠政府部门自己进行清理,而应从法律层面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以约束,税收要法定,收费也要法定。近年来,专家学者不断呼吁加快立法进程,把行政收费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但由于种种原因,“收费法定”遥遥无期,早在2006年就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行政收费法》至今没有“胎动”迹象。
另一方面,行政收费必须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听证会,无论是对“靓号”的界定还是收费的标准的确定都应该建立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而不是把车主当成任其宰割的“鱼肉”。同时,真要增加财政收入,实施“靓号”公开竞拍才是光明正大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