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规定,我院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程序,初步确定了张安琪等3名同志为拟聘人员,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拟聘人员信息如下:
岗位编号 | 身份 | 岗位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员 | 人员信息 |
2017001 | 编外 | 工勤岗位 | 超声打字排号员 | 张安琪 | 女,2015.7月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全日制大专学历。 |
余建梅 | 女,,2014.6月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
王兰 | 女,2013.6月成都中医药大学毕业,全日制大专学历。 |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236717。
监督电话:028-38235373。
眉山市人民医院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