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即将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
(2)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拟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层次的我省普通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为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中学、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
拟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拟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今年各层次考试试卷均由试卷Ⅰ和试卷Ⅱ两部分组成。试卷Ⅰ为客观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试卷Ⅱ为主观题,答案直接写在试卷试卷Ⅱ上。
四、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2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8日,考生登录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报名表。现场确认的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7日(各地教育局在该时间段内可自行安排现场确认的时间,以各教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持报名表、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审查材料、现场交费、采集照片。考试时间为7月7日。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7月1日至7月7日期间登录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此证作为考试入场的必要证件之一。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8月2日后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两门科目成绩均合格者,发放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只限用于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2013年我省将纳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和科目与省考不一致,今年考试合格一门的,合格科目成绩下一年度将不再有效。
七、其它事项
(一)考生请密切关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和报名地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网站的有关通知、公告等,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二)考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对存在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530-86401251
山东省教育厅
20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