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实际未形成有效竞争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实际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方可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2.笔试内容: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试题容量2个小时。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70分;相关基础知识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二)试教
1.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试教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三)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应聘人员试教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方可进入到下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