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8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提出核查申请,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考区邮箱(见附件3),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联系电话。申请信息须准确、完整。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有效期内的笔试成绩可以用于二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