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咨询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3月27日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3月28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3月29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