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应达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之前放弃面试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能依次进行),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放弃,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表达能力、应对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5分(含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