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1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应聘县委办后勤服务中心文秘岗位的 01534012029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01534015001号考生参加县委办后勤服务中心文秘岗位面试;
应聘政务中心文秘岗位的 01534013420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 01534012103号考生参加政务中心文秘岗位面试;
应聘安监局下属事业科员岗位的 01534012302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01534015914号考生参加安监局下属事业科员岗位面试;
应聘专业招商局招商科员岗位的 01534012622号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 01534012718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图书馆图书管理岗位的 01534010901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01534014523号考生参加图书馆图书管理岗位面试;
应聘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文秘岗位的 01534011815号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经审核,决定递补 01534012520号考生和01534016311号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参加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文秘岗位面试;
应聘公路管理所公路工程岗位的 01534016001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 01534011103号考生和01534015903号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参加公路管理所公路工程岗位面试;
应聘大黄乡政府下属事业普通科员岗位的 01534013803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01534014506号考生参加大黄乡政府下属事业普通科员岗位面试;
应聘徒骇河管理段管理员岗位的 01534012326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经审核,决定递补 01534010512号考生和01534016310号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参加徒骇河管理段管理员岗位面试;
应聘农村水利管理站管理员岗位的 01534015323号考生和 01534014907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01534013627号考生参加农村水利管理站管理员岗位面试;
应聘齐河县医院临床岗位的 02534016903号考生、 02534016802号考生、 02534017605号考生、 02534018112号考生和02534017516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 02534017616号考生、 02534017909号考生、 02534017809号考生、02534018025号考生和 02534016826号考生参加齐河县医院临床岗位面试;
应聘齐河县医院影像诊断岗位的 02534017926号考生、 02534016724号考生、 02534017614号考生、02534017821号考生和 02534017401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齐河县中医院临床岗位的 02534016822号考生和 02534017620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齐河县防疫站临床岗位的 02534017405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02534016621号考生参加齐河县防疫站临床岗位面试;
应聘齐河县妇幼保健站临床岗位的 02534017509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 02534016707号考生、02534017416号考生和 02534018107号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参加齐河县妇幼保健站临床岗位面试;
应聘齐河县表白寺卫生院临床岗位的 02534018016号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
应聘齐河县仁里卫生院检验岗位的 02534018021号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
应聘齐河县刘桥卫生院检验岗位的 02534017318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齐河县祝阿卫生院影像诊断岗位的 02534017417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02534017515号考生参加齐河县祝阿卫生院影像诊断岗位面试;
应聘齐河县安头乡卫生院检验岗位的 02534017105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齐河县华店卫生院影像诊断岗位的 02534018228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齐河县计生站临床岗位的 02534017617号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决定递补02534018004号考生参加齐河县计生站临床岗位面试。
特此公告。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 年 5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