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教育名城建设,打造“学生喜欢、教师幸福、家长满意、社会认可”张店“幸福教育”品牌,2012年根据我区教育的实际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5名,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6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2010年、2011年毕业的派遣期内未就业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非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
(四)2010年、2011年毕业的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五)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及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者须具有张店区常住户口,不含驻地高校大学生张店集体户口;或者是入学前从张店区迁移户口,现未落户的张店区生源);
(六)2010年、2011年毕业的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及2010年、2011年毕业的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者须具有张店区常住户口,不含驻地高校大学生张店集体户口,或者是入学前从张店区迁移户口,现未落户的张店区生源);
(七)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且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服务期满或正在服务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的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国外大学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2年张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岗位,招聘计划共115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12年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