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下半年惠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李俊杰同志,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2-3768311
惠阳区纪委派驻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联系电话:0752-3370928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5号
邮政编码:516200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