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区编办)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的安排及相关规定,经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体检,现将拟选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选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17楼,邮编:518017,联系电话:8394650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信息,以示负责。
我单位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选用的,取消拟选用人员资格。
福田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