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校医公告》,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工作程序,现将拟录用为我区财务工作人员、校医的第五批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来信、来电、来访向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电话:89185372,地址:同福东路486号,邮编:510220)。为能及时查证公示反映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上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反映材料要加盖公章及署上联系人姓名与电话。没有署个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材料及超过公示规定时间反映问题的,除反映的问题线索清晰外,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起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9日。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