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湘南学院的领导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
(三)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发布(http://www.xnxy120.com/index.asp),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30日—4月11日17:30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办公楼二楼组织人事科(湖南省郴州市人民西路25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t.gov.cn)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聘者为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毕业学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下载的最高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
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必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予以公布。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定(见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网站)。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序号为01-07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应聘序号为08-51岗位: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⑴应聘序号为01-07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⑵应聘序号为08-45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三基知识和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⑶应聘序号为46-49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⑷应聘序号为50-51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合同证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5-2325090、2325198(医院人事科郑老师、欧阳老师);
监督电话:0735-2325393(医院监察室)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