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2008年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应聘市直事业单位,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不含D类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确认,现对在规定的审核期内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199名考生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以接受广大考生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给予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34-2687084和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电话0534-2687805。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