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教育结果公平。为促进教育公平,我国政府推出一系列教育改革的举措: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促进城乡师资流动,“史上最严”升学政策消除暗箱操作,取消户籍制度允许异地高考等。李克强总理说过:“公正是社会创造活力的源泉。”同样,教育公平也是社会进步的“助推器”。让每一个孩子沐浴在教育公平的阳光下,圆每个孩子的教育梦。
教育不均衡成为教育领域的沉疴痼疾,危害个人和社会发展。近几年教育乱象让人堪忧:从乡村教师大量流失到中考加分乱象,从异地高考问题到高考录取指标不公平,从择校热到教育制度落实走形变样,教育不公平弥漫于社会中,引发人们强烈的不公平感。如果教育不公的痼疾得不到根除,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将化为泡影。危而后济之策在于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制定均等的教育政策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保障。古语有云: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意在法律能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同理,要推进教育公平,必须要完善教育相关政策。目前我国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制度:《教育法》《教育规划纲要》等的立法规定了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也保障了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各种福利。但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贫困山区的学生依然无法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权利,受教育者和教育者既学校、政府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博弈机制。这一切问题根源在于制度不完善。教育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国家的软实力。因此,教育部门和人大要加快完善教育制度。首先应该健全财政预算制度,保证政府在教育领域的经费预算。其次是要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推进学校办学、招生、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社会公开制度。
形成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是推行教育公平的思想基础。教育公平的观念源远流长,在两千年前我国古代的大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近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也曾说:“教育为公,以达天下为公”。然而,有些学校却通过设置“实验班”、“重点班”等所谓尖子生收取高额学费;有些老师用“绿领巾”、“红校服”、“三色作业本”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有些家长以考试成绩来评价孩子能力的高低。这都反映了社会各方都存在的错误的教育观——唯分数论。教育功利化思想会让学生得到不公平的待遇,更会影响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教书育人是老师和学校的职责、给孩子无条件的爱是家长的责任。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社会各方错误的功利化的教育思想,强化有教无类、因才施教的教育理念,让孩子享受到无差别的教育权利。
推进教育公平没有终点。教育这个公共产品,受益者虽然主要是个人,但它直接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只有梳理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并且政府把教育公平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健全制度,认真抓实,努力履行好提供公共产品这个基本职能,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