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两科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一套试卷),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4月下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如达不到1:2,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面试分为2个环节:试教(上微型课)与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水平、岗位匹配度和专业操作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的2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50%+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50%。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